📖 聊斋志异

李司鑒

第三卷 · 第 41 篇 · 蒲松龄

李司鑒,永年擧人也,於康熙四年九月二十八日,打死其妻李氏。地方報廣平,行永年查審。司鑒在府前,忽於肉架上奪一屠刀,奔入城隍廟登戲台上對神而跪。自言:“神責我不當聽信奸人,在鄉黨顛倒是非,着我割耳。”遂將左耳割落,抛台下。又言:“神責我不應騙人錢財,着我割指。”遂將左指剁去。又言:“神責我不當奸淫婦女,使我割腎。”遂自閹,昏迷僵僕。時總督朱雲門題參革褫究擬,已奉諭旨,而司鑒已伏冥誅矣。邸抄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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